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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以的故事整理

关于可以的故事整理

可以不服输,但要会认输

  美剧《摩登家庭》中菲比和克莱尔一家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和小儿子都学业平平,尤其是大女儿,标准的美国女郎,时髦漂亮肤浅,同时又大脑空空,经常被学业刻苦、成绩优异的二女儿嘲笑。二女儿是全家的骄傲,她一丝不苟地学习,从无懈怠,假期还出去做义工,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考上哈佛。结果哈佛拒绝了她,她完全崩溃了:十年成绩全优,暑假去盖房子,每天拖着大提琴去上学,写完美的论文,都为了什么?

  她对姐姐说:从小到大我都试图做到完美,结果得到了什么,我和六千個傻子在这片空地上。这暴露了她内心的恐惧,是害怕变得和所有的人一样平庸,和她所看不起的姐姐一样。姐姐怎么回答的,她并不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她说:你知道吗?我觉得这对你来说是件好事。姐姐还说:你一定会考上其中一所傲慢自大的学校的,偶尔你可能会考第二名,或第四名,甚至第十名。但你会振作精神,也许涂点唇膏,继续向前走。

  世间从无完美。完美一直期待着被时间打破,而一旦将完美打破,解脱和自由就会随之而来。

  姐姐深谙这个道理,这个上着社区大学的平庸姑娘给了妹妹一个最深刻的人生提示。谁比谁更有智慧呢,不成功者也有自己独特的心得。

  不服输,是挑战自我,会认输,是正确接受自我,看到世界更广博的一面而又保持谦卑之心。阿加莎克里斯蒂说过,从对日常生活的观察来看,我可以说,没有谦卑的地方就没有人类。拥有了谦卑之心的人类,对成功这件事看淡一些,才能活得更踏实和快乐。

谦虚可以让你“一问三不知”

之一:谦虚的品德

几年前一位年轻记者采访回国讲学的诺贝尔奖得主、著名物理学家丁肇中教授,好奇地问他:您的每一个人生选择都很正确,您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

丁肇中答曰:不知道,可能是侥幸吧!

记者又问:难道其中没有必然的联系吗?

丁肇中摇摇头:NO,不知道。

记者并不死心,继续追问:那么您是如何让每一次选择在日后不后悔呢?

丁教授两手一摊:对不起,我实在不知道。

记者有点困惑了:我发现今天访谈中您说的最多的词就是不知道。

这次丁教授作了正面回答:是的!我不知道的绝对不会说知道,这也算实话实说吧!

今年4月6日,被聘为东南大学常州研究院名誉院长的丁肇中教授,应邀到常州科教城为师生作报告。

丁教授谈到事业的成功与谦虚的关系,他说:谦虚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德和美好的境界,它与伟大永远是近邻,它犹如一缕阳光照亮一个人的心灵,帮助他走向成功这番话,正好为他的一问三不知做了很好的诠释。

可以不服输,但要会认输

  美剧《摩登家庭》中菲比和克莱尔一家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和小儿子都学业平平,尤其是大女儿,标准的美国女郎,时髦漂亮肤浅,同时又大脑空空,经常被学业刻苦、成绩优异的二女儿嘲笑。二女儿是全家的骄傲,她一丝不苟地学习,从无懈怠,假期还出去做义工,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考上哈佛。结果哈佛拒绝了她,她完全崩溃了:十年成绩全优,暑假去盖房子,每天拖着大提琴去上学,写完美的论文,都为了什么?

  她对姐姐说:从小到大我都试图做到完美,结果得到了什么,我和六千個傻子在这片空地上。这暴露了她内心的恐惧,是害怕变得和所有的人一样平庸,和她所看不起的姐姐一样。姐姐怎么回答的,她并不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她说:你知道吗?我觉得这对你来说是件好事。姐姐还说:你一定会考上其中一所傲慢自大的学校的,偶尔你可能会考第二名,或第四名,甚至第十名。但你会振作精神,也许涂点唇膏,继续向前走。

  世间从无完美。完美一直期待着被时间打破,而一旦将完美打破,解脱和自由就会随之而来。

  姐姐深谙这个道理,这个上着社区大学的平庸姑娘给了妹妹一个最深刻的人生提示。谁比谁更有智慧呢,不成功者也有自己独特的心得。

  不服输,是挑战自我,会认输,是正确接受自我,看到世界更广博的一面而又保持谦卑之心。阿加莎克里斯蒂说过,从对日常生活的观察来看,我可以说,没有谦卑的地方就没有人类。拥有了谦卑之心的人类,对成功这件事看淡一些,才能活得更踏实和快乐。

您可以放心了

一个上年纪的乘客下了火车,当他走向出站口时,突然叫住了一个小男孩,着急地说:你赶快帮我去一趟7号车厢,在6号软卧里有我的一个皮包在那里。喏,这是小费。

男孩跑去了,过了一分钟,他从已经启动的火车的踏板上跳下来,奔向那个乘客,对他说:没错,先生。您可以放心了,您的皮包还在原处。

故事的哲理

出问题了,你除了训斥下属,是否反思过自己有没有直截了当、清楚明白地对员工做出明确的要求和布置?要知道,没有人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报联商,是组织管理不可或缺的基本功。

可以不服输,但要会认输

  美剧《摩登家庭》中菲比和克莱尔一家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和小儿子都学业平平,尤其是大女儿,标准的美国女郎,时髦漂亮肤浅,同时又大脑空空,经常被学业刻苦、成绩优异的二女儿嘲笑。二女儿是全家的骄傲,她一丝不苟地学习,从无懈怠,假期还出去做义工,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考上哈佛。结果哈佛拒绝了她,她完全崩溃了:十年成绩全优,暑假去盖房子,每天拖着大提琴去上学,写完美的论文,都为了什么?

  她对姐姐说:从小到大我都试图做到完美,结果得到了什么,我和六千個傻子在这片空地上。这暴露了她内心的恐惧,是害怕变得和所有的人一样平庸,和她所看不起的姐姐一样。姐姐怎么回答的,她并不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她说:你知道吗?我觉得这对你来说是件好事。姐姐还说:你一定会考上其中一所傲慢自大的学校的,偶尔你可能会考第二名,或第四名,甚至第十名。但你会振作精神,也许涂点唇膏,继续向前走。

  世间从无完美。完美一直期待着被时间打破,而一旦将完美打破,解脱和自由就会随之而来。

  姐姐深谙这个道理,这个上着社区大学的平庸姑娘给了妹妹一个最深刻的人生提示。谁比谁更有智慧呢,不成功者也有自己独特的心得。

  不服输,是挑战自我,会认输,是正确接受自我,看到世界更广博的一面而又保持谦卑之心。阿加莎克里斯蒂说过,从对日常生活的观察来看,我可以说,没有谦卑的地方就没有人类。拥有了谦卑之心的人类,对成功这件事看淡一些,才能活得更踏实和快乐。

原来作文可以这样写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老师布置作文,题目是:记一次拔河比赛。要求:要有开头、经过、结尾。

  一同学这样写:今天下午,我们一班和二班举行了一次拔河比赛。(开头)

  他们班拔过来,我们班拔过去。(经过)

  最后,我们班赢了!(结尾)

  老师看后很生气,在他本子上画了一个大圈。并写了评语:太短了!经过至少要写十倍那么多。

  这一同学再次交作文就变成了:

  今天下午,我们一班和二班举行了一次拔河比赛。

  他们班拔过来,我们班拔过去。他们班拔过来,我们班拔过去。他们班拔过来,我们班拔过去(写了十遍)

  最后我们班赢了!

原来爱也可以老

他大她整整10岁,但在生活中却从不让她。每次吵架,都跟她吵得非常凶,亲朋好友都感觉这两个人无法过下去了,可每次两人的关系都会恢复如初,然后又周而复始,也过了一辈子。

孩子,他们有3个,个个都不在身旁。他老了,老到需要拄着拐杖出门,手里还拎杯茶水拎个小马扎什么的,他宁可出门,在外坐一整天,看天,看云,看河沿两岸的花花草草,看看街上的车水马龙,也不愿意回家听她的唠叨。

她见他天天往外跑,当然不乐意了。发泄的方式,就是处处和他作对:做饭时,他想吃青菜,她偏要烧萝卜;他想吃小鱼,她非得炖猪蹄;他买的报纸,她拿来垫在板凳上。因为这许许多多的小事,一大把年纪了,两个人还是吵,不但吵,还要翻旧账,他埋怨她乱花钱,她怀疑他把钱不知用到了哪里没错,她总是喜欢乱买东西。这是一个改不了的坏毛病。她也埋怨他抠门,他是小气,有一次她想买对金耳环,他却建议买一个铜的,因为铜和金都是一个颜色,此后,他叫她败家女人,她叫他抠门老头。

两人六十多岁的时候,终于分居了,反而落得清静。

一个清晨,他一口痰没来得及咳出来,憋死了。她悔恨得哭,想如果当时她在他身旁,也许就不会有这意外。

她收拾他的床铺,掀起褥子时,无数张存单,雪片一样纷纷抖落。她拾起来看,虽然她没有什么文化,但她认得张张都是她的名字,虽然金额都不大,但看日期,是每月去银行存一笔的定期存单。

你可以紧握我的手吗?

一位女友在保定读书的时候,一天晚上,突然有人高喊地震了。整幢宿舍楼的人顿时象炸窝的蜂群般大乱。她迷迷糊糊跟着人流跑到操场上,夜深如水,她赤裸的双脚冻得不时地摩擦取暖,良久,也不见楼有倒下的迹象。

她困得要死,又不敢回到七楼去睡,恍惚记得一楼有间寝室是本班女生的,便沿着漆黑的楼道摸索着进了屋,往床上一歪。

醒来之际,只见一条绿军被盖在自己身上,她大骇跳起,一把撩开蚊帐,一个男生转过脸来面面相对,仿佛山水遭逢刹那。

她摸错了房间。而他随着同学回寝室后,看见一个陌生女孩睡在自己床上,便为她盖好棉被,不声不响在床边坐了半宿三年后她嫁给了他。

可是另一位女子的故事却饱含泪水。

寻常的中午,她在二十层报社大楼的十五层看小说,朝夕相处的男友与同事们在打牌。不知谁偶尔一抬头,发现电灯线正无缘无故地轻轻摆荡,荡过来,又荡过去,大家看呆了,半晌猛地警醒过来:地震了。

她正看得全神贯注,没听见。这一边轰隆隆一片声音,整个办公室跑得精光,也没在意,信手又翻了一页,等她一部小说看完,虚惊一场的同事们说笑着回来,看见她:咦,你怎么还在这里?刚刚地震了你知不知道?

她大吃一惊,反复盘问心爱的男孩:你怎么不喊我?

我可以带胸罩了吗?

  妈咪,我已经13岁了
  我知道
  那我可以带胸罩了吗?
  不可以
  可是姊姊13岁就开始带胸罩了
  我说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那么我可以用卫生棉了吗?
  不可以
  姊姊13岁就开使用卫生棉了
  我说过,不可以
  那我
  给我闭嘴,你这个笨儿子

励志故事大全之人生可以随时开始

一个部落首领的儿子在父亲去世后承担起了领导部落的任务。但是,由于他花天酒地,游手好闲,部落的势力很快衰退下来;在一次与仇家的战役中,他被仇家所在的部落擒获。仇家的首领决定第二天将他斩首,但是可以给他一天的时间自由活动,而活动的范围只能在一个指定的草原上。

当他被放逐在茫茫的大草原上时,他感觉,这个时候,自己已经完全被整个世界抛弃了,天堂将很快成为自己的最终归宿。他回忆起曾经锦衣玉食的日子,想起了自己部落辛苦劳作的牧民,想起了那些英勇的武士卖命效力,他追悔莫及。

他想,如果能让我重来一次,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绝对不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于是,他想在自己生命的最后24个小时做一些事情,来弥补自己曾经的过失。

他慢慢地行走在草原上,看见很多贫苦而又可怜的牧民在烤火,他把自己头顶上的珍珠摘下来送给他们;他看见有一只山羊跑得太远,迷失了方向,他把它追了回来;他看见有孩子摔到了,主动把他扶了起来;最后,他还把自己一件珍贵的大衣送给了看守他的士兵他终于做了一些自己以前从没做过的事情,他觉得自己内心还是善良的,可以满意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了。

原来作文可以这样写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老师布置作文,题目是:记一次拔河比赛。要求:要有开头、经过、结尾。

  一同学这样写:今天下午,我们一班和二班举行了一次拔河比赛。(开头)

  他们班拔过来,我们班拔过去。(经过)

  最后,我们班赢了!(结尾)

  老师看后很生气,在他本子上画了一个大圈。并写了评语:太短了!经过至少要写十倍那么多。

  这一同学再次交作文就变成了:

  今天下午,我们一班和二班举行了一次拔河比赛。

  他们班拔过来,我们班拔过去。他们班拔过来,我们班拔过去。他们班拔过来,我们班拔过去(写了十遍)

  最后我们班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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